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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、利害及學生主體

2016年學生會推動清竹併校議題之展望

問題的核心不在次屬群體說了什麼,而在於他們說的是否被聽進去。Micheal W. App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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併校,混亂的初始

2016年是清華學生自治的巔峰,卻也是面對巨大挫折的一年。賀陳弘校長上任的這幾年內,確實翻轉了過去校長對學生不理不睬的風格,辦學生意見調查、校長有約、座談會。然而,賀陳校長只做到表面功夫,沒有做到真正的傾聽(沒有聽進去),更沒有接納學生參與校務的權利。

表面上,學校針對學生的問題建立越來越多管道,但實際上,這些管道內部仍舊充滿了官僚怠惰、輕視、不平等的各種問題,以致於一般學生很難憑自己的力量使用這些管道獲得救濟。舉個簡單的小例子:如果宿舍的冷氣壞掉,表面上雖然可以跟住宿組反應,實際上住宿組因為業務眾多、經費不足也很難解決問題,但如果學生出來抗議,學校往往只會回一句「學生可以和住宿組反應,我們都有在處理」,繼續裝作自己很關心學生。

整個學校高層戴起了「開明善良」的面具,這樣在「開明善良」的校園中,學生的權益損失反而成為一種邊緣的污點,一旦學生尋求抗爭,便被貶為毀損校譽。整個併校案過程中,學生的參政權受損、實質利益受損、生活成本增加的風險提升,這些問題導致了幾次大規模的學生抗議,但仍難以動搖學校的政策。

2016年4月12日,學校透過校務會議,以1/2的門檻表決通過「清華、竹教大合併案」【註一】,而4月25日,新竹教育大學也以1/2的門檻表決通過,兩校將合校意向書送交教育部;5月20日政黨輪替,9月29日教育部回函,要求清華大學針對「新建兩棟大樓」做出說明,同時指明「行政人員離退後轉為教師員額不具法源依據」;10月5日清華大學回函給教育部,提出新版的計畫書,新版計畫書與4月12日校務會議通過的計畫書有許多不同之處,而校長未經過任何公開討論,擅自更動計畫書內容,調整經費名目。10月14日教育部核定通過合校計畫書,10月15日清華大學召開記者會,公布併校的進度以及停招部分系所。11月1日新竹教育大學正式更名為清華大學南大校區,11月8日清華大學校監會於校務會議提案重審新版合校計畫書,卻被駁回【註二】。

如此匆促的過程中,學生的實質權益:包括宿舍、餐廳、體育場、課程、畢業門檻、師資,這些非常實質的資源在「質」以及「量」上都沒有保證不會惡化。學校信誓旦旦地表示清華的自籌款足夠,但自籌款哪裡來?募款的期程和目標為何都沒有交代清楚。學校沒給出任何具體的規劃,26億的大餅要如何使用在「對的地方」?還有很多的規劃及分配原則需要建立,否則併校只會變成新一波的資源掠奪。

過去幾年學校的財務短絀,有很明顯的數據證明【註三】,這是學校在資源配置上失衡所致。難道消滅一所學校所帶來的新資源,只是補過去因為政策不當的坑嗎?更何況我們要在現在資金不充裕的狀態增加十億的自籌款負擔,難道不令人擔心嗎?【註四】

校長說「這些實質的問題,必須要等合併了之後才比較好討論。」4月26的校長有約,校長第一次拋出了「五大工作圈」來「解決問題」,但這五個工作圈所必須負擔的權責,至今仍十分不明確。

4月到11月,這段過程中我們沒有看到學校為保障學生權益所做出的實質規劃,還不斷地譴責學生「不溝通」。併校號稱追求「進步」、「理性」、「多元」,但進步的代價是學生(包含部分老師)的情感受損及相互敵對,並即將在過渡期面臨自籌款的風險,在合併後要面對資源的排擠。學生沒有加入校務規劃的行列,又被迫一起承擔責任和成本,這是學生會反抗的核心。

併校開始啟動了,校長/校方揮舞著美好的願景,繼續消除反對聲音,拒絕公共決策介入併校的規劃。表面上鼓勵學生,背地裡卻壓抑學生反應意見;先稱讚學生願意參與的熱情,再反駁學生搞不清楚狀況、不夠有經驗來判斷校務【註五】。只肯定、承諾一些若有似無的政策和情懷,不面對學生所提出的質疑。

我們要說:學生可不只有熱情,我們還有最真實的意見。學生是學校的主體,就算我們被壓抑而成為次於校方的群體,我們也要我們的意見被聽進去。總有一天,清華要以學生為中心重生。

法制化工作圈的訴求

學生會在10月15日確定併校時,即公開發表聲明【註六】,提出對校長決策的質疑,而10月20日又更進一步,提出我們對於工作圈定位不明、形同虛設的批判【註七】,經過徐光成同學的絕食事件,學生會再提出清楚的工作圈要求,並獲得校長的承諾:

落實工作圈運作法制化,訂定明確組織規程,包含:召開頻率、成員組成、議決方式、權責範圍、決議之有效性、解散辦法。

a.  工作圈會議應每個月至少召開一次。

b. 維持原有工作圈之組成,需包含原兩校相同數量代表,並保障學生代表佔與會代表總額1/3以上。

c.  維持原有工作圈之議決方式,採共識決。

d.  工作圈權責包含所有兩校整併之討論事項,並給予工作圈委員調查行政狀況的權力及提案權。

e.  工作圈之決議若經由校內各級會議退回,應附上可供修正提案之理由。

f. 工作圈之解散需經該工作圈所有成員共識議決。(若非工作圈成員共同決議,工作圈必須持續召開討論,不得逕自結束。)【註八】

關於工作圈的相關爭議,可見學生會製作的併校懶人包【註九】。學生會對工作圈的想像,是一個「公共的」、「能解決實質問題的」、「讓學生參與的」機制,要把所有虛幻的美麗承諾轉變成實質可見的利益,同時揭露面具下的問題,不再讓校方使用表面說詞迴避。

工作圈的目標是促進校園的進步。併校不只是擴大規模,不只是增加經費,還要推動學校的前進發展,達成「更廣」、「更好」、「更融合」。然而,在開會的過程中學校不斷以「保障『兩校』學生權益」為藉口,放棄整併兩校重疊的業務,這和工作圈的成立宗旨相違背,更何況分開運作時會不斷增加交通、資料傳遞等成本,總體而言真的會比較好嗎?保障學生權益需要的不是維持現狀(現狀就等於是保障嗎?),而是更充分的討論(見訴求的a.b.兩項)。

而學生參與工作圈的機會應該獲得保障,學生及老師的地位應該是相等的(見訴求的c.d.兩項)。工作圈是在合校的框架之下所設的功能性組織,原先既有的程序(例如校務會議)也保障了原來的師生員參與的空間,即便參與管道有很大的瑕疵,但以一個功能性組織來取代所有已經存在的會議,也不是一個合理的要求。因此,我們訴求工作圈的「法制化」,是讓工作圈能夠整合到既有的決策結構之中來處理併校的特殊議題(見訴求e.),不只維持工作圈的穩定,還保障工作圈不會越權。而且法制化的工作圈,可以防止校方利用法律的模糊空間擅自更動政策;在併校仍繼續衍生問題的一天,工作圈應不得擅自解散(見訴求f.)。

總而言之,工作圈法制化,代表的是學生參與校務的管道可以穩定存在,在這個由法、學生共同維護的意見反應管道中,意見表達不該再被輕視,而且要實質解決問題。

程序、利害與學生主體

第一段我們說明了現在清華大學「有名無實」的學生參與管道,不只沒有解決問題,還使得無法被體制所接納的學生意見表達方式被排除,讓反抗學校的學生承擔汙名,損害學生自治。在併校這個議題中更是如此,學生的抗議總是換來校長一句:「我辦過非常多場座談會,只是學生都不來參與。」第二段我們也說明了學生會對「工作圈法制化」的看法,我們希望讓工作圈可以變成一個解決問題的組織,並且讓虛擬的承諾具體化,將併校的成本降低,合法地保障學生參與政策的規劃及制定。

最後,這一段我們想要說明前兩段零星提及的「程序」、「利害」和「學生主體」,這三個重要的精神如何作為學生會推動併校議題的主要目標:

程序問題在清竹併校案中分成兩個部分:1.「實質溝通再決策」的訴求,雖然學校聲稱併校是長跑十年,但學生的意見並沒有在這十年內都被採納,更何況這十年中其實有八年都沒有在推動併校的規劃,真正開始是2015年的12月,距今只有不到一年的時間,這樣的併校符合民主參與的決策程序嗎?顯然是相違背的。2.「落實校內決策流程、符合議事規則」,這是最基本的程序要求,但顯然清大並沒有把這些放在心上,如第一段所述,校務會議的決策充滿程序瑕疵,校長擅自更動計畫書的作為更是毀棄了校內對重大校務的決策機制。

程序之所以變成一個我們關心的重點,是因為我們認為程序正義可以保障每一位成員的參與,並且讓彼此的利害可以放在公共的場合討論。將彼此的利益、損害、願景開誠佈公,互相協商、對話,而不是由少數人將決策鎖進黑箱,任由自己的意見進行資源分配(分贓?)。

我們希望有一個民主的校園:一個共同前進、共同承擔的校園,而不是少數人的自以為是。所以我們反抗,所以我們訴求工作圈法制化,就是希望各種不同的意見可以盡量進入公共的決策場域中,尤其是過去被排除的學生意見。學生的利益也是校園中重要的利益,我們認為學生也有選擇自己想要的資源的權利。

最後是「學生主體」。有些人會說:「學生在一所學校中只待四年,老師才是這個學校的永久公民,因此老師才是學校真正的主體。」這樣的說詞一無可取之處,試問教育的目的為何?不就是讓學生可以獲得更值得活的人生嗎?老師的主體是為了學生主體而存在,教育是一個利他的志業,而不是自利的事業,如果學生不是學校中的主體,那老師的主體便沒有任何存在的價值。換言之,整間學校如果從教育的目標來考量,保障老師的主體性其實是為了保障學生的主體性,而保障學生的主體性又回過頭來使得老師的工作有了價值。教育是互相幫助的過程,學生及老師是不斷互助,而不是彼此搶占資源的關係。

我們認為,學生的主體有三種,代表學生應享有自行決定以下三件事的權利:(1)自主表達意見:學生應擁有表達自己看法的自由以及空間,在不影響他人權利的情況下,盡可能的讓不同的意見呈現,同時,掌握權力的人盡可能的公平對待每一種可能性。(2)決定校內公共事務的權力:學生同所有的老師、職員一樣,享有部分的自決權力,老師及學生的主體性也在平等對話中建立起來,讓學生握有權力並不等於讓學生支配老師、支配學校,而是從平等的討論過程中「共同決策」。(3)在享有權力的時候對自己負責:雖然學生在校園中並不負法律責任,但學生是直接被學校政策影響的人,如果學生進入決策過程中,學生便是以自己的身體來負責。

如果能夠落實這三層保障,學生做為「教育主體」才能從口號變實際。而保障的手段,從保障程序正義、保障意見表達、公平決策。如果今天併校真的想要開啟教育的新頁,我們應該在學生主體的立基點之上思考如何前進,同時清算過去的錯誤,以做為未來的食糧。

學生會今後會按照工作圈的日程,定期舉辦工作坊(日程規劃請見學生會粉絲專頁),邀請所有同學選擇自己感興趣的議題,來旁聽或發言。如果你有意願加入學生會和我們一起推動,也歡迎你以任何形式加入我們。

國立清華大學第25屆學生會會長 張翊

【註一】相關爭議請見:徐光成(校務會議學生代表)臉書PO文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%E5%BE%90%E5%85%89%E6%88%90/%E4%BD%B5%E6%A0%A1%E6%A1%88%E6%A0%A1%E5%8B%99%E6%9C%83%E8%AD%B0%E6%89%80%E8%A6%8B%E4%B9%8B%E6%80%AA%E7%8F%BE%E7%8B%80/1034913223260683

【註二】本次爭議將另立專文討論。

【註三】參見11/8校務會議時校監會的報告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g/nthusa/photos/?tab=album&album_id=1204413359635012

【註四】請見學生會懶人包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husa/posts/1186132864796395

【註五】請見學生會與校長有約影片:1019,學生(會)與校長有約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husa/videos/1163689463707402/

11/4晚間校長對談

https://m.youtube.com/watch?v=XVse9eopggY

【註六】學生會聲明:對不起,併校了,學生會也是看新聞才知道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husa/posts/1158890747520607

【註七】學生會聲明:關於1019的校長有約/校長全校信,學生會回應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husa/posts/1164662220276793

【註八】學生會聲明:2016.11.4 教育部記者會訴求整理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husa/posts/1187623454647336

學生會聲明:[絕食行動後聲明]想像一間學生主體的學校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husa/posts/1191473310929017

【註九】同註四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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